民事诉讼法网络公告送达的优点是什么

2023-05-08 18:27:37 来源:问法网


【资料图】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会按照一定程序将法律文书交给当事人或者代理人,送达的准确与否非常关键,关系到诉讼活动能否顺利进行。目前,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一些地方也在尝试进行网络送达。那么民事诉讼法网络公告送达的优点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结合送达制度的相关知识,为大家做个简要分析。

民事诉讼网络公告送达的优点是什么

互联网络的出现,为法院拓宽公告的覆盖面,提高公告作用创造了条件。与传统的报纸、电视等媒体不同的是,互联网使人可以在任何一个角落与世界的其他部分保持同步、即时、紧密的联系,它大大拓宽信息的传播面,也使得法院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网上公告提供了便利。

这种网上公告的出现,使得原来只能局限于法院所在地的公告可以借助互联网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这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习以为常,但我国还刚刚起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初开通的网站,增加了诉讼、投诉以及查阅案例等功能,是第一个利用网络为诉讼活动的法院。其实法院网站还可以做的更多,可以作为送达公告的园地。在全国法院联网后,可以建立起网络公告查询系统,这样只要一个法院将公告上网,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查到有关的公告信息。这样不仅使当事人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都可以得知自己需要的信息,可以克服因传统媒体的局限性而造成的弊端;而且节省了大量的经济成本,因为现在当事人为公告要支付高昂的费用。

但我国法律上规定的送达还主要局限于张贴和报纸,网络还不是法定的公告送达方式。为了充分发挥网络送达的优势,我国在以后的民事诉讼法修订时应当把网络公告作为法定的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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