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检法同行,共护生态

2023-06-02 13:40:14 来源:正义网


(资料图)

正义网上饶6月2日电(通讯员胡珊)5月31日,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鄱阳湖畔莲湖乡龙口村,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正在公开审理,江西省鄱阳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鄱阳县法检两长分别以合议庭审判长、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当地村民旁听庭审。

2022年8月,被告人朱某等3人在未办理种植手续的情况下,使用含“呋喃丹、丁硫克百威”成分的农药搅拌稻种,将有毒稻种播散在鄱阳湖湿地莲湖乡虎山区域,致使大量国家三有野生动物、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嘴鸭”食用该稻种死亡,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当地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现场,检察官认为被告人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且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要求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以及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鄱阳县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当庭宣判,对朱某等3名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同时判令3名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7.1万余元、鉴定费用45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鄱阳湖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在生态、遗传、社会、经济、科学方面对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福祉具有重大意义。庭审结束后,检察官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社会公众传递保护鄱阳湖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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